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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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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车贷汽车抵押贷款服务所需条件和材料:
1、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2、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
4、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
5、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或居住证」
6、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车辆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
年__月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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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真实、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款
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是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和还款日等详细约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六条 借款人承诺:
1、 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 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贷款本息;
3、 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 贷款人承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第八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和经营之需确实要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力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 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 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3、 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4、 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如按季付息的不得超过当季合同约定付息时间的5个工作日」;
5、 抵押物毁损失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6、 抵押人第二住所发生变化,致使抵押房内人员第二住所无保障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抵押
第九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日照市 号楼 单元 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合法地产「权证字号: 字第 号;地证字号: 字第 号」抵押给贷款人,抵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作为履行本合同担保,抵押财产所有权对此表示同意。如在到期 年 月 日内未还清贷款,贷款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屋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协同贷款人输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登记、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二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的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借款人应服从贷款人意见。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额。
双方认定该房地产价值 元「大写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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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投资需要,向甲方借款作为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拥有的不动产,(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不动产:在借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前,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取保管费________元整,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大写)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拥有权与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利率、利息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
第二条债务履行期限
本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还款方式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全部归还甲方借款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足额借款给乙方,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状况。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放借款。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归还借款。
第六条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抵押物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七条抵押人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费用。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管理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转让抵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甲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况受到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面的侵害。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违约金)
乙方如逾期归还甲方借款,则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另甲方有权以每逾期一日按当日银行贷款利率的________计算利息。如逾期到________日后仍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则甲方有权将抵押物依法处置,处置所得用以清偿借款本金、违约、利息及相关处置费用等,如有余款则交由乙方。
第十一条争议协议
本协议项下依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抵押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鉴定后借款发放之日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十三条附则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________份,抵押物公证、登记部门各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其他
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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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契约书人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
第三条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计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XX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本契约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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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xx身份证号:
乙方「出借人」:xx身份证号: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xx「大写」xx元「¥:xx元」xx借款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天。
利息为人民币xx元「¥:xx元」
二、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三、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xx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
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四、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六、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xx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七、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xx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八、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九、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年xx月xx日
协议书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入方」:
一、乙方因需要资金周转,现就借款一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详见附件一「借款收据」。
三、借款期限为天,自甲方的汇款到达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之日起开始起算「开户行:,户名:」。借款期满,乙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全额偿还给甲方。
四、借款用途为,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五、乙方应当按期还款,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借款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借款延期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期届满,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全额归还甲方的款项,乙方如办理续借款手续,需重新签订借款协议。
六、借款利息:从出借日开始,借款利息按月息2%的利率计算。
七、违约责任:
1、若逾期还款,乙方还须向甲方按每日100元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全部借款、利息给甲方为止。
2、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等合理费用」。
八、乙方在此承诺,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全额归还甲方出借款项的本金和延期付款引起的利息、费用等。自愿接受有管辖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乙方将名下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产权证号:,抵押给甲方并办理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保证在借款没有偿还完毕之前不减损房屋价值。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已收到甲方借款,本合同即时生效。
十一、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管辖地是
人民法院。
甲方「出借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借入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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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编号: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每月。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随本清。
第六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产权证号:;产权人:;产权类别;
建筑面积:;结构: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经公证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一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二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时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十四条:补充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持份,公证处、房管部门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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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典当取得当金的行为,借款金额即为典当金额,借款人也称当户。
2、贷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当笔借款合同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典当相关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当笔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及综合费率:本合同借款利率及综合费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典当相关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合同为准。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按本合同之约定足额支付利息费及综合服务费,并按期偿还借款本金。无论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对借款人的还款来源有任何约定,均不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借款人都不得拒绝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典当给贷款人,为贷款人在本合同中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约定如下:
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全部本金、综合费用、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它合理费用。
2、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
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
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在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的,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4、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6、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7、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低押人另行签订贷款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本金的2‰支付日违约金。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4、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当笔借款合同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清偿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
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附则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年字第号 抵押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XX编码: 抵押权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XX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________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万元整,抵押率为%.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
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
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
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
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份。
甲方:公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
8
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为确保 「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 「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协商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财产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是: 「以下称抵押物」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 「签字」
1.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1.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 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 「大写金额」 ;利率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抵押人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抵押物的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 保险
4.1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 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5.1 抵押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六条 抵押人的义务
6.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2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6.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6.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6 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6.7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8 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臵任何障碍。
6.9 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抵押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条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 保证条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品评估价值的50%.
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止。
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8.3 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0.4 本合同经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应当办理登记的,本合同自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10.5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发生纠纷,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日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依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10.6 贷款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贷款抵押人应向贷款抵押权人提供相关报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设立所发生的费用,有关抵押物评估、等级,合同公证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抵押物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抵押人 ________ 抵押权人 ________「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9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年____月日__年__月__日
房产文本三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0
甲方「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元「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 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和甲方一块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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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
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年月日
「2」 年月日「3」 年月日
「4」 年月日「5」 年月日
「6」 年月日「7」 年月日
「8」 年月日「9」 年月日
「10」年月日「11」年月日
「12」年月日「13」年月日
「14」年月日「15」年月日
「16」年月日「17」年月日
「18」年月日「19」年月日
「20」年月日「21」年月日
「22」年月日「23」年月日
「24」年月日「25」年月日
「26」年月日「27」年月日
「28」年月日「29」年月日
「30」年月日「31」年月日
「32」年月日「33」年月日
「34」年月日「35」年月日
「36」年月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帐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贷币与贷款货币不同,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于
12
债权人姓名:_____
电话: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
电话:_____
乡「镇」村:_____
身份证号: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
电话:_____
乡「镇」:_____
身份证号:_____
抵押物的名称:_____
第一条:
1、借款用途:
2、借款金额:_____大写:_____
3、借款期限:自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
4、还款方式:
第二条:借款人承诺
1、按期一定用现金还清债权人借款。
2、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诺签名:
第三条:担保人承诺:
1、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担责任。
2、担保范围:所借现金数额和债权人的费用。
3、我自愿担保,如借款人还不清借款,有担保人负责还清所有现金和一切费用。
承诺人签字:
第四条:违约责任
借款人违约:如不按期归还所借现金,从愈期之日起按日自愿付给债权人百分之1违约金「万_____元每天100_____元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债权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间人签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债权人签字「指印」:电话:
借款人签字「指印」:电话:
担保人签字「指印」:电话:
中间见证人签字「指印」:电话:
签约地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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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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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入方: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
出借方: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甲方为了在_________事业进一步得到发展,需要_________美元的流动资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_________元「大写:美金_________元整」,按甲方实际需要分期贷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币支付借款;
2.以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内,将美金_________元,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4.本笔借款的提款期为本协议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10%;
2.根据汇率变化,允许利率有20%的浮动,具体由双方当时协商;
3.利息本金:按实际借款金额;
4.利息日期:按实际借入天数计算;
5.还息时间:以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每月计利息一次,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四、借款期限:
1.偿还期:贰年;
2.甲方视为经济情况,亦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二年内偿还;
4.甲方在同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清偿权。
五、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全部产权房及_________全部产权房,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作为抵押,甲、乙双方依法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甲方按时偿还所借的本息,甲、乙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时间按上述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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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如延期偿还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双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偿还上述债务,该抵押房乙方拍卖时,应优先偿还乙方的债务,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偿还。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友好的协商;
2.如发生纠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3.本合同自签署后,经外汇管理局登记后生效,本合同项下还本付息,事先经外汇管理局批准。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呈外管局存按_________份,律师楼存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14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甲方还清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经营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 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利息从实际放款之日计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付息方式:通过现金交付各期利息。
6、 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项之日起计算。
7、 借款本息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主动还本付息。
8、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9、 还款之日起____日内联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
第二条 抵押物价格约定
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详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 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要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 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到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为止。
4、 违约金不足偿付被损害方的损失及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等费用时,不足部分由违约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2、 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5
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抵押人:
身份证号:
电话:
贷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包头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
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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